博物馆数字文创持续发力,NFT 市场扩张引发文化传播新考量
与以往博物馆界的“数字藏品”概念(即数字化的博物馆文物)不同,“数字藏品NFT”是一种依靠区块链技术保证交易可靠性和所有权唯一性、可购买的数字虚拟商品由消费者。博物馆数字文创NFT可以理解为基于博物馆文物或文化元素进行创意复制的数字商品。这种新业态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月13日,国家文物局召开数字藏品发展现状座谈会,明确提出“文化、博物馆单位不得将文物原始数据作为限量版产品直接销售”(参见《中国博物馆》微信公众号4月15日报道)。显然,博物馆数字文创“破圈”后,仍需回归理性思维,警惕新技术带来的潜在问题。
数字收藏NFT的诞生和发展时间不长,尚未形成符合市场规则的价格机制和成熟的监管机制。 4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组织发起的《防范NFT金融风险倡议》也提到了NFT炒作、洗钱、非法操作等风险。由于发行量有限而导致资源稀缺,数字藏品被认为具有增值潜力,这不可避免地导致炒作和价格虚高等问题。对比博物馆的数字文化创作可以看到,虽然数字文化创作本身价格不高,但不同平台发布的同类数字文化创作价格差异较大,品质难以区分。此外,虽然我国尚未开放NFT二级市场,博物馆数字文化创作目前也只是一次性数字文化交易,但民间炒作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已售完的数字文化创作甚至已卖到几十元。数以千计的私人交易。人民币的天价。因此,应对NFT市场的不稳定,消除与博物馆公益性相违背的商业价值取向,是博物馆数字文创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由于数字文化作品的发行需要区块链技术的支持,目前博物馆发行数字文化作品主要通过授权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发、委托运营的方式进行。与实体文化创作的授权合作已形成较为成熟的流程范式不同,数字文化创作授权过程中的版权归属问题缺乏行业标准,也存在一定的文物原始数据泄露风险。此外,各大博物馆对数字文创的发行和管理方式还缺乏了解:在合作过程中,如何界定数字文创的质量标准、如何制定合理的定价和发行数量、如何判断技术水平等。由合作伙伴提供。稳定和保护消费者权益都是博物馆不熟悉的新领域。一方面,博物馆本身很容易陷入被动局面。另一方面,稍有不慎,也可能触及博物馆的道德伦理问题,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随着博物馆数字文创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开始加入这一领域。目前,中国已有数百家数字馆藏销售平台。博物馆在与各企业合作时,仍需认真筛选企业资质,积极协调资源,严格审核验收,为博物馆数字文创提供更健康的发展环境。与此同时,博物馆数字文创产品同质化程度仍然较高。它们主要是与馆藏文物外观相似或相同的“数字馆藏”。他们的技术含量和文化含量低,缺乏创造力。博物馆数字文创以新颖的形式吸引了消费者的眼球后,如果不能不断创新、提升文化艺术内涵,数字文创的新鲜感最终会褪色。正视并努力解决当前数字文创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这一新生事物可持续发展的出路。为此,应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守公益属性,严防商业投机。面对不确定的NFT市场,博物馆在发行数字文创产品时切忌盲目跟风。必须平衡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恪守道德规范,承担社会责任。发行相关产品时,要审核合作机构资质,严格把控IP授权和产品开发流程,确保文物信息安全。同时,要加强发行管理,确定合适的发行平台和发行数量,严防哄抬物价或炒作行为。
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建立行业标准。博物馆数字文化创作的开发和销售运营仍缺乏政策引导。一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对NFT市场进行整体规范,严格防范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明确数字藏品的转让和销售机制。当价格稳定的前提下,可以考虑逐步开放二级市场,扩大市场规模,这将有助于提升博物馆数字文创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博物馆行业应逐步建立一套标准化的行业标准,用于数字文化创作的许可、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并明确许可方式、版权归属问题、合理的定价机制等。等等,在与第三方组织合作时有自己的发言权。
敦煌飞天、九色鹿支付码皮肤(图片来自敦煌美术学院微博)
三是创新内容形式,拒绝数字复制。对于文创产品来说,最重要的是设计创意和文化内涵的呈现。数字文创的内容创新将成为吸引消费者的重要因素。数字文化创作作为虚拟文化产品,主要服务于人们的学习或娱乐需求。因此,博物馆应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突出文物背后的精神文化内涵,把握观众的特点和需求。实践证明,有创意、有内涵、适合线上传播的数字文化创作将会受到消费者的青睐。比如敦煌美术学院推出的“吉祥飞天”、“吉祥鹿王”支付码皮肤,每次支付时都会用到。大都会展示拓展数字文创的用途和社会价值。博物馆不妨尝试拓宽思路,开辟数字文创“新方式”,如联名模型、数字盲盒、互动NFT等,并与科技等不同行业进行跨界合作和游戏来创造独特的数字产品。文创产品让数字文创为大众日常生活增光添彩。
6月28日发表于《中国文物报》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