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成都市市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创产业引导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指南发布
2022年成都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支持计划
申报指南
根据《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成都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申请指南。
一、报关总体安排
为加快全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产业圈强链建设工作,鼓励社会中小企业坚持创新发展,在整体应用中结合成都市2022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程,安排实施2022年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支持计划。
根据全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结构数据和各区(市)县基本发展需求分析,在充分征求行业协会、行业企业、智库意见后,对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公开征集。 2022年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度创新性和引领性。是一个具有显着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行业未来发展具有带动和支撑作用的优秀项目。
采用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公开申报机制和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市文化创意产业部门为业务指导单位)、市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推荐申报机制、市级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实施集中初审、专家评审、现场踏勘、项目路演等多维度考核竞赛项目。评估项目签订协议后,将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市文化产业办公室将会同评审专家委员会、审计机构根据进展情况开展评估验收。
记者张健资料图
2. 项目支持类型
2022年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扶持计划坚持“公平公开、优中选优”的原则。 2022年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总体安排中,按照以下类别申报,征集10个年度代表性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
(一)培育项目
项目主体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发展潜力。开发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产品创新能力。正处于研发建设阶段,已进入产品或设计中试阶段。该项目可以在2023年5月月底之前完成或可以展示性表现结果。
(二)主导项目
项目主体具有市场领先的业绩和优质案例。开发项目具有行业领先性和行业支持。产品设计或产品定型已完成。正处于市场试用和推广阶段。正在巩固和扩大市场竞争优势。将于 2023 年 5 月底推出。完成该项目可能会展示阶段性成果。
三、项目支持政策
(一)培育项目
大赛评审后,将提供1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对达到规定期限和绩效目标,持续加大投入并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培育项目,在项目主体持续投入和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根据本年度政策考核,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未来两年不会使用。持续资金支持100万元以上。
(二)主导项目
大赛评审后,将提供2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符合规定期限和绩效目标、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龙头项目,将纳入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项目库。未来两年他们将申请市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根据项目主体后续资金投入和发展成效,按照当年政策进行评价,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符合培育领军项目验收标准的单位纳入市文化创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文创支行向项目主体发放“文创通”产品无抵押信用贷款。未来两年,“文创通”产品贷款利率将按照现行央行基准利率执行,并享受同期利息和担保费补贴政策;天府文创基金将企业纳入股权投资考察推荐范围并提供配套服务;文创路演中心和上市孵化基地设有专业机构、专人、专班重点培育。
四、重点支持领域
2022年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支持计划重点支持本市数字动漫、电子竞技、游戏研发等十个领域,重点支持技术开发、创意设计、产品研发、内容制作、加工制造、平台运营、培训孵化、展示推广八个方面,重点征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行业良性发展、实现社会和社会统一的培育和引领项目。经济效益。
(1)数字动画
以成都历史名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经典民间故事等成都元素为灵感的原创动漫作品、动漫舞台剧等内容创作项目; “国潮”具有成都历史文化和现代发展元素的动漫产品设计、授权、营销、展示等研发和平台项目。
(二)电子竞技
在我市举办,是体现成都“电竞文化之都”特色的国际、国家级多层次电子竞技赛事赛事;以“电竞+”融合发展为导向,融合旅游、会展、音乐等新兴业态。共同开发电竞周、电竞展会、电竞嘉年华等商业运营项目。
(三)游戏研发
有助于促进成都城市品牌建设的国内外游戏研发项目;具有行业认可度和市场占有率的游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游戏开发共性技术平台、游戏引擎研发平台等平台研发项目。
(4)数字艺术
具有国际视野、采用先进技术、提升城市审美价值的数字艺术公共展示空间、公共设施、公共艺术等场景展示创作项目;数字艺术人才培训和数字艺术设计展览大赛等孵化培养项目。
(五)数字文化博物馆
文博遗址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场景打造、产品研发和消费促进项目;文博资源数字化保护、文博游览智能化服务、文物保护产业应用等技术应用项目。
(六)数字影视
自主开发并获得市场份额的数字影视拍摄、特效制作、设备系统、实验室平台等技术研发项目;具有国内外影响力和大众传播力,具备优质数字影视产品创作能力和顶尖内容生产力的短、中、长视频内容创作和营销推广平台建设项目。
(7) 数字音乐
采用“音乐+科技”模式,推动音乐产品与在线社交、互动视频、虚拟现实等深度融合的数字音乐产品研发项目;以及面向全球、辐射全国的数字音乐研发制作、版权管理等平台服务项目。
(八)智能媒体
深耕垂直赛道媒体品牌,在内容、技术、平台、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项目创新和整合;打造和提升具有国际国内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媒体品牌。
(9)沉浸式数字娱乐
与新兴技术高度融合,具有思想性、艺术性、娱乐性、市场认可的沉浸式舞台、剧场、公园等IP场景打造项目;强化市场理念和用户思维,推动沉浸式数字娱乐版权交易和技术共享等平台开发项目。
(十)数字文化创意装备制造
加强数字文化创意装备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开发,利用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成果等硬件研发项目;推动数字文化创意装备产业向高精度、深层次方向突破,服务电子信息、体育、旅游休闲等相关产业的商业交易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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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申请对象要求
2022年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支持计划重点针对龙头链主体型、高潜力成长型、文化创意品牌型、产业型四类社会民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推荐类型。
(1) 报告主体类型
1、头链主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上市文化创意企业: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上市辅导期内的文化创意企业:具备上市条件,有明确的上市计划,并聘请专业机构提供上市辅导;
(三)龙头文化创意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或年利润1000万元(含)以上,或累计股权融资超过5000万元,或单笔股权交易融资超过1000万元;
(四)文化创意产业链主要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或年利润500万元(含)以上,具有前瞻性和带动作用产业链新兴发展和价值实现,并对产业链相关企业产生积极影响。研发应用和营销具有重大影响。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潜力成长主体:
(一)一年爆发式增长:202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或年利润200万元(含)以上,同比增长200%以上、纳税额将保持增长(含免征和免征);
(二)三年复合增长:202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以上或年利润200万元(含)以上,近三年复合增长率15%以上,纳税保持增长(含免征、免征);
(三)常年稳定增长:近三年营业收入均在500万元(含)以上。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文化创意品牌实体:
(一)被评为“全国文化企业30强”及提名企业;
(2)荣获2021年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企业30强、文化创意企业100强;
(3)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四)单独或者共同拥有知名文化创意IP,近三年获得文化创意领域国家级、省级荣誉奖项;
(五)获得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或代表性传承人、技艺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4、行业推荐实体
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市文化创意产业部门为业务指导单位)、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市级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已正式向市文化局报送文件行业办公室,推荐参与项目不超过2个。宣布。
(二)其他报告要求
1、在我市注册2年以上,在我市设立总部或分公司,有稳定的项目团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做出贡献,主营业务符合《成都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 《目录(修订版)》(成文改发[2019]3号),从事和促进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社会私营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申报项目应根据资金计划设定一年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能够在2023年5月底前完成并验收。申请人应具有规范财务管理的能力,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依法享有申报项目的产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3、举报单位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处罚不满一年、被列入“成都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失信名单、或已被认定的被各级归口管理单位认定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的。来声明。
六、申请及提交材料
(一)申请承诺书和项目规划书;
(二)项目绩效目标表和前期项目绩效自我评价报告;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信用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独立查询版)、2020年、2021年完税证明复印件、企业大额贷款、担保、抵押、质押清单仍在表演;
(五)最近12个月的月度现金流量表,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二维码、单位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注释);
(六)项目支出明细及证明凭证复印件,以及与企业财务管理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财务监控措施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案等);
(七)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八)主要项目团队介绍材料(包括团队成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成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行业奖项荣誉登记等;技术研发、知识产权。健康)状况;
(九)市级相关行业协会(市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为业务指导单位)、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市级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推荐证明材料(供推荐申请使用)。
七、申报时间表
(一)2022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归口管理单位采用网上申请系统进行申报和初审;
(二)2022年5月中旬,评审委员会进行专家评审和现场检查;
(3)2022年6月上旬,对项目路演进行现场审核;
(四)2022年6月底报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开展项目公示,签订支持协议;
(五)2022年8月、2022年11月,开展项目中期进度评估;
(六)2023年5月,开展2022年项目竣工验收及成果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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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申请审核流程
(一)公开申报和推荐
1、网上申报:
登录天府文创云官网-基金支持页面-市文化财产基金申报门户-基金申报管理系统。申请人可自行登录注册账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项目信息,选择申报重点领域,上传所需提交材料附件(附件必须为PDF格式,图文清晰) ,单个文件不能超过50M,可以提交多个文件)。项目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责。经归口管理单位初审合格后,完成网上申请流程。
2、离线提交:
确认无误后,将填写的申请材料(含附件)的电子文件从系统中导出。将其打印在 A4 纸的两面。封面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和印章。电子版申请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完全一致。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将加盖公章的页面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提交并扫描至各归口管理单位。
(二)归口管理单位初审
各归口管理单位严格把控项目审查质量,指导申请人如实填写信息、提供完整数据,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严格执行产业、法律、财务初审程序,开展现场检查申报项目形成初审报告和推荐排名意见报市文化产业办公室汇总。
1、在线评审:
各归口管理单位根据市文化产业办分配的账号登录“天府文创云”管理系统进行项目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及申请扶持项目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及时反馈和修改申请者要求并完成项目在线审核。
2、线下审核:
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牵头汇总本地区申报项目,会同同级区(市)、县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候选名单予以公示。通过初审。公告发布后,各归口管理单位和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共同编制报告,并填写《2022年成都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扶持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成都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扶持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总结面)。
汇总表及申请材料须加盖联审单位印章并签署意见,汇总表须加盖统计局印章。向市文化产业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全部扫描成PDF格式文件):
(一)书面报告及盖章的汇总表;
(2)汇总表Excel文件和加盖公章的申请材料及扫描件PDF文件;
(三)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三)专家委员会书面评审
市文化产业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聘请了来自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智库及咨询机构、互联网企业、投融资机构、金融法律专业机构等领域的专家。数字文化创意成立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指导项目评审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从报告主体业务合规性、财务收入状况、技术专业能力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分,项目规划与实施、项目预期绩效、项目资金管理、法律风险评估等。
(四)专家委员会现场检查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通过书面审查和筛选的优质项目主体进行全程现场考察,重点考察申报主体的团队配置、技术能力、市场效益和发展前景。最终根据领域和评分顺序评选出20个项目进入路演活动。审查。
(五)项目路演现场审核
市文化产业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22年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路演评审推荐工作。通过笔审和现场检查的20家项目单位负责人进行了10分钟的现场路演和答辩。专家委员会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现场讨论,按领域、分值排序,形成评审专家委员会推荐的支持数字文化建设年度十大项目名单。和创意产业指导。部分领域经评审后无年度优质项目的,名单将无项目空间,配额将分配给其他领域的优质项目(培育比例不限) 10个重点支持项目中的重点项目和龙头项目)。
(六)项目确认与发布
1、报批:线下路演结束后,由市文化产业办公室牵头市职能部门对年度扶持项目进行审核并报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审批。
2、项目公告:经市文化产业领导小组批准,“天府文创云”官方平台发布了《2022年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支持项目公告》。
3、签订协议:市文化产业办与项目主体签订《2022年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支持协议》,第三方审核机构、法律专业机构现场监督实施。
4、资金拨付:市文化产业办、市财政局按程序拨付资金。项目主体开设专户,严格执行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严格保存管理的要求。支持资金必须用于项目实施,不得用于弥补日常开支。支出、挪用或挪用资金用于其他目的。
九、项目评估及验收
(一)中期进度评估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2022年8月15日至8月31日、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30日,市文化产业办委托专业机构和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中期进度评估。根据申请评审阶段,项目主体提交《项目前期绩效自我评价报告》和《项目绩效目标表》,对支持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中期评估,项目组提交项目进度报告并报告进度结果。
(二)工程竣工验收评估
根据项目实施验收进展情况,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6日,市文化产业办组织专业机构和评审专家委员会进行项目竣工验收评审。根据《项目前期绩效自评报告》和《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成都市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扶持计划协议》及相关绩效承诺作为验收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审核对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出具验收报告。
(3)结果显示
2023年6月,市文化产业办公室组织召开2022年数字文化创意产业扶持项目成果展示活动。
十、注意事项
项目主体出现下列情形的,市文化产业办有权对项目进行重新审查,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暂停资助、终止资助、追回部分或者全部资助资金等相应措施:并终止项目主体的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或机构的法律责任:
1、项目主体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2、项目实施内容、经费支出、项目完成结果等与《项目前期绩效自评价报告》、《项目绩效目标表》、《2022年成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支持协议》;
3、项目主体有其他弄虚作假、挪用资金、违反《成都市2022年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引导项目扶持协议》等行为的;
4、市文化产业办、评审机构、评审专家委员会在评审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主体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反监管要求的行为。
11. 申请时限
网上申请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29日。